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1 | 第二章 招标人需求 一、项目概况 |
合同履行保证金(元):押二付一 | 删除 |
2 | 第二章 招标人需求 中标人须知 |
2、装修改造 (1)此次招标的工业区部分建筑由中标人设计并进行装修改造,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进行装修,装修期间不收取租金(装修期为两个月),所有装修改造经费及设备设施配备均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需支付200万元装修履约保证金,装修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保证建筑物安全性,该建筑的装修改造方案(包括外立面设计)必须经审定后方可实施 ,经招标人验收装修后原路退回装修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在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设备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并确保安全,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在承租期内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中标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中标人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满,招标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对由中标人所出资的房屋装修、装饰及添附设备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可移动的部分由承租方自行移除,不可移动的部分由招标人无偿获得,招标人不予经济补偿。 |
2、装修改造 (1)此次招标的工业区部分建筑由中标人设计并进行装修改造,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进行装修,所有装修改造经费及设备设施配备均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需保证建筑物安全性,该建筑的装修改造方案(包括外立面设计)必须经招标人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 。 (3)中标人在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设备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并确保安全,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在承租期内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中标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中标人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满,招标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对由中标人所出资的房屋装修、装饰及添附设备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可移动且拆除不会损坏房屋的部分由承租方自行移除,不可移动的部分由招标人无偿获得,招标人不予经济补偿。 |
3 | 第二章 招标人需求 三、场地交付 |
三、场地交付 1、招标人于合同期起始日前将该土地全部交付中标人使用。中标人接收即表示已知悉土地现状情况并愿意承担风险责任。 2、合同届满,中标人在租赁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应自行清理该土地及建筑物、构筑物内属于中标人的设施、物品,不得损毁租赁土地和在该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式、嵌入式设备设施,并于合同期届满之日将该土地及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无偿交付给招标人。 3、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中标人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将该土地及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全部交付给招标人。 4、中标人在合同期满或终止日前自行清理该土地及建筑物、构筑物内属于中标人的设施、物品,逾期七天未自行清理的,视中标人自愿放弃,招标人有权自行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并处置所有的设施设备及物品,中标人不得要求补偿。 |
三、场地交付 1、招标人于合同期起始日前将该土地全部交付中标人使用。中标人接收即表示已知悉土地现状情况并愿意承担风险责任。 2、合同届满,中标人在租赁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应自行清理该土地及建筑物、构筑物内属于中标人的可移动设施、物品,不得损毁租赁土地和在该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式、嵌入式设备设施,并于合同期届满之日将该土地及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无偿交付给招标人。 3、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中标人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将该土地及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全部交付给招标人。 4、中标人在合同期满或终止日前自行清理该土地及建筑物、构筑物内属于中标人的可移动设施、物品,逾期七天未自行清理的,视中标人自愿放弃,招标人有权自行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并处置所有的设施设备及物品,中标人不得要求补偿。 |
第二章 招标人需求 五、付款方式 |
中标人按月向招标人支付,租金押二付一,租期开始后在次月的5日前中标单位通过银行划账或招标人认可的付款方式支付上个月的租金费用。 |
中标人按月向招标人支付,租期开始后在次月的5日前中标单位通过银行划账或招标人认可的付款方式支付上个月的租金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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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三章 服务合同(样本)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本公告附件:合同 |